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三届“名优讲堂”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6-09-04  来源:

    各系部: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搭建教师互学互鉴的交流平台,助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三届“名优讲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9月-10月

    二、活动形式与流程

    本届“名优讲堂”活动分工作坊和教学观摩课两种形式,各系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组织实施。

    (一)工作坊

    以主题工作坊方式开展,由主持教师围绕特定教学主题引导参与者进行互动研讨、经验分享与实践操作,突出参与式、体验式特征。

    1.工作坊主持教师推荐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方面有深入研究或实践成果的教师,如主持或参与智慧课程建设、知识图谱开发、AI辅助教学设计等方面工作,或在人工智能赋能课堂教学改革方面有突出成效的教师。

    (2)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培训项目并获得相关证书或研修成果的教师。

    (3)在智慧课程建设、混合式教学、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等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教师。

    (4)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项,并在教学创新设计方面具有可推广经验的教师。

    2.工作坊主题方向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1)人工智能赋能课堂教学创新实践:如AI工具在教学设计、课堂互动、过程性评价中的应用,智慧课程建设等。

    (2)智慧课程与知识图谱设计与应用。

    (3)混合式教学与数字化教学模式创新。

    (4)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设计与教学实施。

    (5)其他聚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前沿主题。

    3.工作坊流程要求

    应突出互动研讨与参与体验,建议设置主题分享、分组讨论、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环节,促进教师深度参与。

    (二)教学观摩

    教学观摩包含课堂教学展示和教学研讨两个环节。

    1.课堂教学展示环节

    (1)观摩课主讲教师原则上为我校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青年教学能手、教学比赛等荣誉,或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课程建设项目的教师,或在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模式创新等方面成果突出的教师。

    (2)观摩课应体现以学生“学”为中心的先进教学理念,强化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深化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创新,把智慧教学和人工智能技术深入到课堂教学中,改进课堂教学模式和评价方式,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课型可灵活多样,如讲授课、研讨课、实践课等;课堂教学展示环节须有学生参加。

    2.教学研讨环节

    观摩课结束后应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活动。

    (1)观摩课前,主讲教师需提前将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教学理念等内容分发给参与观摩活动的老师,便于老师有针对性地进行观摩学习和研讨活动。

    (2)研讨过程至少包括如下环节:主讲教师就本次观摩课展示内容进行说课,对本节课的教学理念、教学目标的设置和达成、教学的实施过程等进行自我剖析和反思;教学督导做简要的点评;参与观摩的青年教师交流研讨。

    三、提交材料

    (一)各系部确定活动形式、主讲教师、时间、地点、工作坊主题或观摩课程等相关信息,于9月10日前报送电子版《第三届“名优讲堂”活动安排表》(附件)。

    (二)活动结束后,主讲教师需结合自身教学工作撰写个人心得感悟,感悟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荣誉(简单的罗列)、一路收获、一点感悟、一份传承等,字数不超过800字。

    (三)活动结束后,各系部应及时将新闻稿电子版和活动照片报送教学质量科。

    以上材料经系部审核后,以系部为单位通过校内邮箱发送至教学质量科。

    四、活动要求

    (一)专兼职教师须至少参加3次活动,并做好相应记录。活动结束后,听课单交至本单位存档。各系部教师参与本次活动的总体情况(含参与率)将作为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必查内容。

    (二)各系部是“名优讲堂”活动的具体实施单位,应做好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活动前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海报等多种形式提前发布活动信息,积极营造互学互鉴的良好氛围。每场活动建议邀请至少2位校级教学督导专家参与,并按照活动流程认真组织实施。各系部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及近五年的青年教师须参加本单位的活动。


    附件:第三届 “名优讲堂”活动安排表

    教务处    

    2026年9月4日